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地区,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已经建立的地区,要逐步扩大覆盖面。
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合理确定、公布今明两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
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责令限期整改(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