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鄂建墙[20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工作目标,为我省节能减排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研究,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十一五”期间,为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省、市、县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推荐的从事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技术服务单位或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节能减排意识,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能准确把握本单位建筑节能工作的实际状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指导措施得力。
2、目标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将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体系。
3、组织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定期研究部署工作,配备有专门人员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根据当地实际,研究推广应用适合本地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发展绿色建筑,对已立项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管理有力,示范效果明显。
4、积极宣传。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节约环保意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热爱建筑节能工作,虚心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富有创新精神。
3、在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表现突出,对提高建筑节能工作水平贡献突出。
4、无被行政问责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按分配的名额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申报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分别填写申报表经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领导小组。省直部门和单位申报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考核评价结果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地的先进单位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在行业内外有较大的影响,推荐的先进个人应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先进单位
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
地市名称 |
先进单位名额 |
先进个人名额 |
|
省 直 |
5 |
10 |
|
武汉市 |
6 |
15 |
|
黄石市 |
3 |
10 |
|
襄阳市 |
4 |
12 |
|
荆州市 |
4 |
10 |
|
宜昌市 |
4 |
12 |
|
十堰市 |
4 |
10 |
|
孝感市 |
3 |
9 |
|
荆门市 |
3 |
9 |
|
鄂州市 |
1 |
6 |
|
黄冈市 |
2 |
8 |
|
咸宁市 |
3 |
10 |
|
随州市 |
2 |
6 |
|
恩施州 |
2 |
5 |
|
仙桃市 |
1 |
5 |
|
潜江市 |
1 |
5 |
|
天门市 |
1 |
5 |
|
神农架林区 |
1 |
3 |
|
合 计 |
50 |
150 |
四、表彰形式
省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考核评比结果,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查评比,评选出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印发表彰文件,对先进单位授予《“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对先进个人授予《“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和证书。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委)认真组织单位和个人填写《“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申报表》、《“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个人申报表》、《“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和《“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以上表格请到省住建厅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主要事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主要事迹材料在1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印章完整,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基本情况表”原件(一式两份)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联 系 人:唐先国
联系电话:027-68873063,68873088(传真)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附件:1、“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2、“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3、“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单位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doc
4、“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表.doc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