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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管委接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家组考核

2014-12-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12月11日下午,省住建厅专家组受国家住建部委托,对宜昌市城管委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进行考核。

  2012年以来,宜昌市城管委从五个方面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一是以文化人,增强文明素养,形成以责任城管、法治城管、效能城管、廉洁城管、人文城管为主要内容的城管部门发展文化;二是以法管城,提升文明程度,形成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行业内部准则“四位一体、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部门制度建设体系;三是以廉为基础,构筑文明屏障,形成“党组宏观统筹、纪检组长直接负责、专职干部组织实施、党员干部执行落实”的反腐倡廉新格局;四是以先创优,塑造文明名片,省住建厅向全省城管部门发出“外学株洲,内学宜昌”的号召;五是以人为本,释放文明成效,积极营造“洁绿亮美静畅”的城市环境,建立以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的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网络。

  会上,专家组组长张忠诚指出,宜昌市城管委务实的工作作风、多项改革创新的工作做法使创建信心倍增,宜昌本是全国文明城市,底气更足,有条件有实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据悉,宜昌市城管委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市州城管系统成为首个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至2012年连续两年上榜宜昌市目标考核优胜单位,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获得宜昌市群众满意机关称号,是宜昌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风优秀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