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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中央政府施政理念: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2008-04-14 09:04:01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总结近年来国务院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新的《国务院工作守则》,它深刻地体现出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理念,同时,也让老百姓深切感受到中央人民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执着追求和不懈努力。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提高决策透明度

    广纳群言、集中民智,是政府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为了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扩大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效参与,规则用了一章篇幅,对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近年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和表率作用:温家宝总理为听取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多次邀请基层工人农民到中南海参加座谈;为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国务院组织了2000多名专家进行战略研究;为科学调整国家法定假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网上开展调查……中央人民政府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

    实践证明,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离不开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规则明确提出:“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规则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法律议案和行政法规等,由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国务院各部门提请国务院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规定很具体、很明确。

    行政管理学专家白智立表示,规则把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成熟做法加以总结,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强调听取各方面不同意见,这将进一步提高中央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从而确保重大决策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更符合人民的意愿。

    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规则就此作出专章规定,明确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多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目前,各级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取得和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

    行政立法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则规定:“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制定行政法规,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行政措施或决定”;“行政法规实施后要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国务院批准”。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规则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普遍推行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据不完全统计,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共追究行政执法责任28万多人次。

    法学专家姜明安表示,从规则可以看出,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府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使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这将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大大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步伐。(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