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鄂建办〔2014〕33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4〕4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凡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以下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均须报送统计报表。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要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见附件)要求,如实填报本企业2014年度各项统计数据,于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报送到所属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省属及中央在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直接报送省住建厅。
三、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并将统计报表打印后,加盖本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纸质报表报送。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可登陆“住建部官方网站-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勘察设计企业年(季)度报表格式Excel》,填报《2014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年报)》(除填报内容外不得修改Excel文件的其他内容),打印后加盖本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纸质报表(含电子版)报送。
四、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的汇总资料(Excel电子报表和纸质汇总表)报省住建厅。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可登陆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www.hb-buildnet.com﹚,点击进入勘察设计行业年报季报地市管理版,进行所辖企业统计报表的查看与管理。
五、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于每季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地网上填报《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数据。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务必在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2014年四季度数据的报送。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联系人:张雨梅 电话:027-68873062
2.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郑曙明 电话:027-68873338
邮 箱:2017516498@qq.com
3.武汉华宇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工程建设咨询网)
联系人:石英 电话:027-87337146
邮箱:104676309@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4〕49号)
2.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
3.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doc;
(附件请在住建厅网站下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