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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规划局下放审批权限 提升办事效能

2018-07-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刘嘉报道:为进一步加大规划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减少规划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推动规划审批服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升规划审批效率,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更好服务咸宁市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经市规划局多次讨论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加大下“放”力度。《通知》规定工业建设项目、“一城十区”范围外非重大建设项目、非重要区域的临时建设工程下放规划分局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含调整)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事项、建设项目工程开工放线事项由规划分局自行开展,缩减了一半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强化监“管”职责。《通知》要求加强与城管执法委的工作衔接,保障批后监管工作及时开展;要求坚持全事项、全环节、全流程网上审批,并预留监管窗口,明确了监管方式和职责,以达到事后监管规范审批。

  加强“服”务意识。《通知》要求各规划分局对工业项目和市重大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并要做到主动上门、提前服务,让建设单位或个人少跑路、快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