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公积金中心团风办事处“四措并举”确保资金安全
本网讯 通讯员雷傲雄报道:今年以来,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团风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住房公积金“三创三提升”为工作主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出四项举措,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在日常管理中,为杜绝公积金管理使用中的随意性,拟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需经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在重要事项决策中,明确对外大额住房公积金资金拨付项目、大额经费支付项目等,均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落实执行,阳光操作确保决策科学透明,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筑牢资金风险制度防线。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团风办事处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贷款发放审核审批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目标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目前共累计归集5088.4万元,向169户干部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217万元,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资金安全运行率达到100%。
三是实施风险内控精细化管理。建立相互制约的资金使用审批机制,资金的使用、划拨职责分离,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分别实行经办人员、负责人和领导三级审批责任制,突出了财务管理的严肃性、有序性。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真正实现对资金的时时监控。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程序,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不断提高,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确保资金操作运行透明。团风办事处不断加强业务工作力度,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业务信息。同时,向广大缴存户寄送了一封信,信件内容包括:一个对账单、一封信、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须知,充分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接受县审计、监察等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开展政风行风、人大评议等工作,邀请监督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在日常管理中,为杜绝公积金管理使用中的随意性,拟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需经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在重要事项决策中,明确对外大额住房公积金资金拨付项目、大额经费支付项目等,均须通过领导班子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落实执行,阳光操作确保决策科学透明,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筑牢资金风险制度防线。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团风办事处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了贷款发放审核审批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目标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目前共累计归集5088.4万元,向169户干部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217万元,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资金安全运行率达到100%。
三是实施风险内控精细化管理。建立相互制约的资金使用审批机制,资金的使用、划拨职责分离,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分别实行经办人员、负责人和领导三级审批责任制,突出了财务管理的严肃性、有序性。同时,加强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真正实现对资金的时时监控。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程序,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不断提高,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确保资金操作运行透明。团风办事处不断加强业务工作力度,加强网络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业务信息。同时,向广大缴存户寄送了一封信,信件内容包括:一个对账单、一封信、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须知,充分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接受县审计、监察等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开展政风行风、人大评议等工作,邀请监督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