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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公开承诺

2015-07-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切实做好履职尽责,履行好鄂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好地为全市装饰行业发展服务,市装饰办向社会公开承诺:

  1、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加强履职尽责,杜绝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情况。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按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切实做好鄂州市装饰工程开工管理和竣工验收核准。

  3、坚持阳光审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实行阳光、民主审批,做到服务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虚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坚持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文明办公及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建立一系列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等规定,坚持做到言行文明、态度诚恳、服务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行为。

  5、坚持倾听、服务,解决一线呼声。对群众有关装饰装修来信、来访、电话信函投诉、行风热线投诉、网络投诉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相关程序执行,做到有信必回、有诉必查、查必到场、到场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11-3205020

  电子邮箱:521058844@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明塘后路23号

来源:鄂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