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7〕4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委)、房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大检查,加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房屋使用、农房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