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鄂建办[2011]17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有关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德炳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袁善谋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阮 斌 厅办公室主任
胡贵玉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段昌虎 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童纯跃 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陈浩泉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温芙娟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赵 俊 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王云泉 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冯家清 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李 斌 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金 涛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曹向东 厅人事处处长
卢修华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曲 波 厅监察室主任
毕德立 厅行业工会主任
张晓曦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胡贵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