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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总价限制

2015-07-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总价限制
部分“豪宅”可少缴一半契税

  武汉市房管局昨宣布,27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即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业内认为,这次调整放宽了普通住房标准,将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降低购房成本。

  此前执行的2011年武汉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小区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新城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表示,老标准受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已不合时宜。“双轨制”也广为诟病,同属光谷片区的楼盘可能遇到政策打架,执行难。

  此次调整最大的亮点是取消房屋总价限制。根据新标准测算,武汉90%以上房源都属普通住房,交易时均可享受契税、个税、营业税等优惠。以契税为例,税率分为3档:1%针对首次购房且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1.5%针对“普通住房”,3%针对“非普通住房”。

  目前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容积率普遍在2.0以上,按照新标准,此前不在普通住房范畴内的部分“豪宅”,也成为“普通住房”,缴纳的税费减少。以购买一套141平方米、总价150万元房子为例,之前契税3%,按新政策为1.5%,可少缴2万多元。

  业内人士表示,房贷业务办理,不管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很多优惠政策都与普通住房挂钩。扩大普通房范围,使得信贷优惠群体增加,将促进楼市成交。

  2004年,武汉开始区分普通住房和高档房,2005年制定首个普通住房标准,2008年、2011年曾作调整。(汪洋、史笑寒)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