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督察集中巡查的函
鄂建函〔2016〕502号
宜昌、襄阳、荆州、咸宁、十堰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62号)精神,根据《2016年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拟定于11月7日至18日,开展2016年城乡规划督察集中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巡查范围
宜昌市(宜都、枝江、当阳市)、襄阳市(枣阳、老河口、宜城市)、荆州市(松滋、石首、洪湖市)、咸宁市(赤壁市)、十堰市(丹江口市金蟾峡风景区)、恩施州(恩施市)、神农架林区。
二、巡查内容
(一)通过遥感监测提取的疑似图斑,重点督查是否违反法定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以及建设项目违反“三区四线”等情况。
(二)开展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情况,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三部委令29号),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1月7日下午2:30,在省厅23楼会议室召开巡查前培训和集中研判会,巡查组成员参加。11月8日至18日,分组开展集中巡查。
四、巡查组成员
本次巡查分四个组:
第一组巡查荆州市(松滋、石首、洪湖市)、咸宁市(赤壁市)
领 队:住建厅城管处处长 舒和平
省政府督察员(专家组):陈建斌(组长) 张应坤
联络员:住建厅监督办主任科员 黎 源(18672960946)
第二组巡查襄阳市(枣阳、老河口、宜城市)、十堰市(丹江口市金蟾峡风景区)
领 队:住建厅城管处处长 舒和平
省政府督察员(专家组):吕 林(组长) 马宏君
联络员:住建厅监督办副主任科员 郭材林(18107278571)第三组巡查宜昌市(宜都、枝江、当阳市)
领 队: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刘良栋
省政府督察员(专家组):马跃进(组长) 张碧波
联络员:住建厅监督办主任科员 万会成(15927505006)
第四组巡查恩施州(恩施市)、神农架林区
领 队: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刘良栋
省政府督察员(专家组):陈华新(组长) 孙 龙
联络员:住建厅监督办主任科员 高建江(13507139901)
五、巡查方式
巡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集中研判”等方式进行。
六、巡查工作要求
(一)巡查组到达被巡查城市后,由负责人介绍集中巡查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被巡查城市进行汇报,巡查组再对被巡查城市进行现场检查等工作。各地按照巡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及相关资料。
(二)巡查组通过实地核查、调研、查阅资料、谈话等形式进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巡查结束后,每个巡查组提交书面巡查报告,巡查报告须经督察员签字。
(三)巡查组和各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