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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03-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8〕9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2018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2018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下降20%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危大工程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方案交底确认、按方案施工、过程监控、各项工序验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落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鄂建办〔2016〕427号)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一体化”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安全装置、附着支座、架体构造、架体安装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情况;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七)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及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过程风险预防、预控及技术风险控制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事故应急管理情况。
    (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情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员培训,加大安全投入,规范操作过程,强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有效防范高出坠落事故发生。
    (九)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同舟计划”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3月。各地住建部门根据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至7月。各地住建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各地住建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各市州住建部要定期对所辖县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8年12月。各地住建部门对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风险领域和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地住建部门要统筹谋划,推进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重点,以点带面,以查促改,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三)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任何一个地区都不能有丝毫松懈,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有丝毫松懈,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要做到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务必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严肃处罚
    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内容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工作重点内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未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整治不力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复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各地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厅,依法暂扣其安全生许可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