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了解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牵头部门和农村公共照明情况的通知
鄂建办[2010]7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了解农村公共环境有关情况的通知》(建村建函[2010]36号)要求,请调查了解以下工作情况:
1、市、州、县(市)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的牵头部门,特别是要准确了解县级情况。
2、武汉市奓山镇、大冶市陈贵镇、老河口市孟楼镇、天门市岳口镇、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沙洋县后港镇、汉川市马口镇、通城县麦市镇、夷陵区龙泉镇、监利县新沟镇等10个乡镇所有村庄公共照明现状。
以上两项调查请分别填写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20日前送我处。
联系人:裴新桃 电话:027-68873059,13886105237
Email: peixintao@sina.com
附件:1、市、州、县(市)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的牵头部门统计表.doc
2、村庄公共照明统计表.doc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抄送:本厅村镇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