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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公积金中心获2014年度全市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2015-09-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梁允昇报道:近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荣获全市综合考评优秀单位称号。

    2014年,咸宁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明确公积金缴存基数,规范管理行为,出台了两个方面8项公积金新政,放宽贷款和提取条件,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畅通信息渠道,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前台窗口服务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014年,咸宁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9.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9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2.16亿元,为解决咸宁市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