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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建立四大体系保障“一号工程”

2015-05-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我市建立四大体系保障“一号工程”

    近日,《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出台,市棚改办立足“四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对策和实施办法。

    一是建立多层次的组织工作体系。成立棚改指挥部、棚改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三级”协同合作的高位协调机制;建立各城区政府为棚改征收实施主体、市众邦房投公司为融资主平台、各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能职责提供配套服务的组织实施体系;片区和社区指导居民成立自治改造委员会,居民改造意愿超过90%的优先纳入征收计划,建立以棚户区群众为主体的自主改造体系。

    二是建立科学的目标责任体系。制定《2015-2017年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将三年7.1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到年、城区和具体项目;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十件实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畴,建立“周安排、月考核”的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直接与主职挂钩。

    三是建立“一主多翼”资金筹措体系。依托众邦房投公司全市棚户区改造筹资主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改造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持;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和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鼓励国有企业以共有产权住房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四是建立全方位政策保障体系。界定房屋征收成本构成,实现项目包干制,规范棚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鼓励货币化安置,提出通过划拨、招拍挂出让、“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协议出让等多种方式保障土地供应;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选择货币补偿、选择就近产权置换安置、住改非等棚改征迁户都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来源: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