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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案出台

2015-03-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制定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方案。据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将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2元补贴;低收入家庭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3元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承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每月按每平方米0.8元补贴。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应同时具备:申请人应为本市城区规划102.5平方公里范围内,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常年居住,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在本市低收入线以下(2013年市民政局公布的低收入线为7020元);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人已婚或单身25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已婚或单身40周岁以上。(陈梦)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