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危改资金真正助农解“危”
近日,笔者从湖北部分农村调查了解到,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部分农村危改资金是否真正用于助农解“危”,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补助对象界定不准确。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应该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究竟什么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一些地方的界定并不准确。上级每年分配的危房改造名额有限,而想修建新房的农户众多,每个农户都觉得自己应该得到补助,基层操作起来有困难。一些贫困农户虽然有望争取到一定的资金补贴,因无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也很难利用危改补助来改造房屋。为了不影响下次指标分配,有些村镇干脆把当年新建房屋户(不管其是否困难)都作危改对象上报,真正的困难户和特困户却难以享受到政策阳光。
危房标准把握不严格。一些地方对房屋危险程度的鉴定,主要由各乡镇村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他们没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只是根据墙体是否开裂、屋基是否移动等表象进行判定。另外,在对危房损坏部位进行加固改造中,村镇干部缺乏专业技术,不能科学指导。
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怕麻烦、图省事、简化申报评议程序。一些镇村干部在分配危房补助指标时,暗箱操作,或优亲厚友,或利用分配指标的机会,索取钱物,谋取私利。
危改档案反映不真实。从电子档案看,几乎所有的危房改造项目都是合格的,面积、层高都符合相关要求。但只要通过入户调查,就不难发现,一些危房改造户的实际情况与电子档案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不仅面积、层高与档案中所附照片不符,有的甚至实际享受危改资金的户名与档案中的户名也不相符。究其原因,上级对危房改造的面积、层高有严格规定,一些地方为了不违背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在制作电子档案时移花接木、张冠李戴。
危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地方擅自扩大资金用途,把危改资金作为救急资金,用来搞“城中村”改造、新型社区建设、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补贴特困群众。
要让农村危改资金真正助农解“危”,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真正变成惠民工程,还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完善政策,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危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实施、检查验收、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内容,对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和各乡镇在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划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力度。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表决、村委会上报、村镇部门审定、公告公示等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整。三是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按照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的要求,加强危房改造的现场管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凭验收单发放补助资金,为百姓把好质量关。(杨明生)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