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要跳得嗨,还要管得住
近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要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有了“上面”的支持,广场舞大妈们应该跳得更嗨了吧!
被称为“中国式健身”的广场舞,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广场上、游园里,甚至单位门前、门店前,只要有块空场地,就能看见大妈们跳舞的身影。除了一早一晚的广场舞,还有不少热爱音乐的老人,也常三五成群聚在小广场、小游园里拨弦弄琴、放声高歌。
老人们跳得嗨、唱得乐,可附近的单位工作人员、居民们,却不堪其扰,甚至发生冲突。毕竟,这个时间点,有许多人是需要安静地工作、学习或者休息的。据媒体报道,为广场舞所扰,北京曾有人朝天鸣枪、放藏獒驱赶,武汉大妈遭泼粪,宁波居民碎酒瓶抗议,石家庄居民不堪忍受广场舞噪音准备搬家,写投诉信、扔死老鼠、打110报警等等。唱歌跳舞本是一件挺高兴的事,却变得拧巴起来。
一边是大妈们、老人们对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一边是扰民的矛盾,解决不好,群众不高兴,影响幸福感。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为广场舞活动创造条件,这应该只是一个开端。
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场地的问题。要多发掘群众娱乐活动的场地,利用广场、社区、空地等,开辟专门区域,完善电源、灯光、器材等配套设施,方便群众开展娱乐活动,解决广场舞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适当延长夜间、休息日开放时间,提高场馆利用率,同时满足群众需求。近日本报有报道称,一家刚开业的体育中心,白天从上午8点到14点对公众免费开放。城区有多家健身场馆,不妨也在一定时段内免费开放,打造“十分钟娱乐圈”,让老人们可以就近到场馆里去活动,让业余的“广场舞”“广场歌”,也能进入专业的舞蹈室,既提升群众文化水平,又为场馆集聚人气、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其次要加强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引导与规范。近年来,荆门每年都会举办群众文化娱乐赛事活动,对广场舞团队负责人、文艺骨干等进行免费培训,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水平得到提高。这不失为规范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一个办法。通过这样的活动,把分散的群众整合起来,让业余的队伍专业起来,便于引导和管理。要引导和推动建立广场舞协会等社团组织,鼓励群众自我管理;要建立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化解矛盾,让群众文化娱乐活动既保持活力,又规范有序。(张冬梅)
来源:荆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