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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6-06-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18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入梅”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大暴雨、特大暴雨等强对流天气。6月19日,省政府应急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应急办电〔2016〕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防汛抗灾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预测预警,及时启动预案,强化快速响应,强化应急值守。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厅《关于切实做好住建系统汛期灾害防范应对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安办〔2016〕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尤其是要结合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最新气象信息,针对6月19日至20日我省大部分地区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严格执行《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重点解决当前影响较大的严重积水内涝问题,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遇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第一时间有效有序应对,第一时间向省住建厅报告。电话(传真):027-68873899。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