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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专项监督评估反馈交流会召开

2012-12-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水污染治理专项2012年监督评估反馈交流会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科技部重大专项办有关领导、环保板块重大专项监督评估组有关专家、水专项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监督评估组专家介绍了监督评估总体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监督评估情况并反馈了相关意见。水专项牵头组织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监督评估重点突出了绩效评估的理念。监督评估组通过网络视频、实地调研、查验反馈、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43个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反馈,组织召开了工程(技术)中心作用发挥、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类课题群等8个专题研讨会。在加强技术层面监督评估的同时,突出了对专项和主题管理层面以及对地方、企业、工程中心等各类责任主体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水专项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建设了一批示范工程,为重点流域控源减排、水质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流域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现专项“十二五”的技术和管理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绩效管理与组织机制方面,创新了立项评审、合同审查、示范工程第三方评估和课题动态调整方式,全过程管理模式初步形成;“十一五”课题验收工作总体组织有序,验收模式有创新。在专项组织推进机制创新方面,强化了流域顶层设计,矩阵式管理有所完善;初步建立了沟通、交流、对接三个机制,推进了专项任务与流域规划的结合;发挥地方政府作用,推动专项实施与治污科技需求的结合;不断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专项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

    监督评估组认为,专项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专项及其项目(课题)的顶层设计尚显不足,部分课题“小、散、全”及任务之间交叉、任务和经费分配过度集中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部分研究成果的集成凝炼、推广应用不够,尤其是主题、专项层面的成果凝炼尚待加强等。

    仇保兴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大”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新形势和新战略赋予了水专项新的内涵,要深化水专项“重大科技工程”这一定位的新的历史使命。当前水专项正处于总结“十一五”、攻坚“十二五”和筹划“十三五”的关键节点,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监督评估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水专项科技支撑的作用,认真做好四项工作。

    第一,水专项不仅要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措施,还要在重大战略决策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治水还存在劳民伤财、破坏自然的做法;在这样一个关键历史时期,要在重大治污策略上拨乱反正,水专项担负的任务极其艰巨,需要集中精力在“重、大、专、新”方面下功夫,在流域层面实现重大突破。

    第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沟通协调机制。一是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二是发挥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工程实施单位的作用,确保形成合力,大兵团作战;三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水专项要成为企业创新的平台,促进产业振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水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关键是将流域上下游各个城镇子系统纳入到整个系统中,通过共同投入、共同受益、共同管理才能取得流域治理的综合效果。因此要创新流域管理模式、在实施重点污染削减和水生态修复的同时强化污染源监管,集中布置任务和经费,并调动全国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在流域进行系统集成,发挥水专项构建“山青、水净的美好家园”的示范作用。

    第四,优化管理、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切实抓好立项、经费管理和过程监管三个环节。要善于发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和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要让有责任心、能做事、有统筹协调能力的人在水专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既要充分发挥“大院大所”的科研力量和作用,又要用好其他的科研力量。在立项阶段要引入竞争机制,做好公开招投标工作。要加强经费管理,让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同时建立科学的投入产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过程监管,实施监管创新,让懂业务的专家进行监管,利用网络在线监管。(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