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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拟规定:施工合同估价超400万必须招标

2014-03-2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4日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规定,达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三项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