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通知
鄂建办〔2017〕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为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的短板,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省政府提出,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为科学确定技术路线,我厅拟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研究论证,择优推荐2-3种适合本地、能够达到出水一级A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我厅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五种左右供各地选用。现将推荐工艺流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工艺流程名称。要求提供全名,获得认证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2、工艺流程图。要求提供生活污水处理全过程的流程图,并附文字说明;
3、工艺流程的主要特点。主要包括优缺点、适用范围、占地面积大小、操作维护的难易程度、建设、运营维护费用的高低等(以1000吨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例说明);
4、工艺流程的运营业绩。主要包括该工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运用的现状、省内使用的成功范例、用户的反映等情况。
望各地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择优推荐,并请于2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厅村镇处(含电子版)。
联 系 人:村镇处敖鹰
联系电话:027-68873059
邮 箱:498904369@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