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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吊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事先告知书

2007-12-20 11:21:3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吊销部分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的事先告知书

 

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去年6月,我厅对1170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于2006927通过公众媒体予以了公告。

下列135家企业(见附件)属本次资质监督检查不合格并纳入限期整改的企业。但整改期结束后,上述企业仍未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鉴此,根据国务院国办发明电[2005]32号第六条等规定,本机关拟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在本机关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三日内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意见书面告知本机关,我们将依法定期举行听证会。若你单位未与本机关联系,依据省政府令第13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速将本《通知》告知所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联系电话:02768873396

    址: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大楼老楼一楼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办公室。

 

附件:拟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xls(共1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