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黄石正文

黄石:市城建委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2017-12-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根据《关于对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交账分析研判的通知》要求,黄石市城建委共承担5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序号为18号、37号、64号、79号、80号,截至11月30日已全面完成五项整改销号工作,提前15天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两个督办专班。二是建立台账,定期通报。各建设主体根据倒排工期的时间表,建立销号管理台账,每天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建委督察专班。三是加强督察,严肃问责。开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对销号备案的整改任务实施进度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实施主体单位实行通报、约谈;对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销号、未达序时整改进度的将报市攻坚指挥部实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