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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2017-06-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20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建部《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科墙函〔2017〕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按照住建部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做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申报工作。
    请拟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地区和企业,务必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我厅将于6月2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和推荐工作,报住建部审定。

    联系人:谢世平  027-8782453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