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观察评论正文

城市管理亟须观念大变革

2013-03-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广州17日先后两起城管被打事件,加上前不久的广州大道城管与小贩的冲突,让城管问题再次凸显在公众面前。

    在城市管理中,小商小贩和城管是两大主角,他们本应该和谐共处,而现实中却争议不断、矛盾不断、冲突不断,两者通过管制与反管制、扫除与反扫除,演绎了很多水火不相容的悲情画面。有大量实例表明,城市管理中的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某种意义上都是受害者。

    近几年来,城管部门为改变其在公众中的“无情”、“强悍”、“暴力”的形象,也着实下了很大功夫,从“微笑执法”到“围观执法”,从“眼神执法”到“静默队列式执法”,从“铁桶阵执法”再到“举牌卖萌执法”,新招频频推出,虽有短效,却难以治本。

    究其原因,就在于在城市管理中,累积了太多结构性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尤其是城市管理理念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冲突,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造成“制度性伤害”是症结所在。比如,光鲜亮丽、整齐划一的城市管理需要与复杂多样的城市生活形态之间的矛盾;城市规划发展与社区居民生活便利之间的矛盾;城管立法与执法之间不相配乃至严重脱节的矛盾。

    假如执法理念以及执法形式上,先将城管和小贩置于水火不容的境地,那么不管执法被涂抹上多么浓重的“柔性化”油彩,也难以改变城管的“硬朗”形象。

    城市管理需要通过观念变革来改变城市管理面临的窘境。需要政府和城管部门转变城市管理的理念,变“市容优先”为“民生优先”,在城市有序和民生关照中找到平衡点,将小商小贩当作“服务对象”而不是“打击对象”,通过服务来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与此同时,理顺城市管理中方方面面的关系,在治理规则上合理赋权和放权,将有利于把城市管理导向一个有序的框架,减少城管与小贩发生冲突的机会,进而形成和谐城管的局面。

    让每个社会成员之间公正与平等、信任与合作、宽容与关爱,这是保障社会和谐的基本准则。当“尊重”、“宽容”逐步成为一座城市公共政策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安排,并进而成为一种城市品质时,就有可能将城市管理的基本矛盾消弭于无形,也有可能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猫鼠关系”转变为“鱼水关系”,让城市管理比现在更文明、更和谐。(杨明生)(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