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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推行工程质量五方责任“终身制”

2014-11-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按规定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要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工程开工建设前,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各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时,建立各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10月1日起,市城建委将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予以公示,督促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对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将给予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公布处罚信息。对施工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实行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