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本网讯 通讯员王学林、关艳清报道: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几起火灾事故教训,昨日十堰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在住建系统全面开展以火灾隐患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十堰市政府“城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会”召开后,十堰市住建委立即成立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委各直属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重点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以及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着力消除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建的市政工程、人员稠密区的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储存区附近的建筑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工程,逐一排查登记,并做好检查记录,限期消除隐患。
二是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除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确保消防栓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挨家挨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
三是开展办公区、家属区、出租房屋等系统单位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主动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对办公区、家属区、出租房火灾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是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及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对出租房的用电、动火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既有的电气系统,维修更换老旧电线开关,重点整治大功率电器的用电、违章违规用电情况。同时对出租房用于餐饮等明火作业经营的商户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家属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违规住人、堆放危险物品等情况;督促家属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来源:十堰市住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