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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

2008-12-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于11月27日对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不得增加新人员、业绩等资料),按申报程序报至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举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建设厅新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3。
    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建设厅新办公楼24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3。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名单.xls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