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职能人员划转工作推进会召开
本网讯 10月26日上午,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市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职能人员划转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德高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志东通报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职能划转情况。
会议指出,2017年7月17日,黄冈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但原定9月底要完成的机构设置等工作,事隔一个半月,改革职能、人员、资产等前期划转工作还没有开始,改革推进力度不大、进度不快、成效不明显,各单位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责任清单和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职能、人员、资产等划转工作,努力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职能、机构、人员、资产等划转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权责、利益调整,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勇于担责,倒排工期,迅速启动工作。10月27日前根据划转工作内容,认真审核拟划转的职能职责有无遗漏或清理废止等事项。10月30日前要完成划转职能的机构、人员、资产和经费的统计、公示和上报工作。11月2日前完成各单位统计上报的划转内容会审。11月7日前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划转后市城管执法局履行的全部职能职责与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能力是否相适应等进行评定,综合调剂编制数量和人员组成结构。11月15日前完成市城管执法委“三定”方案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市编委会。经市编委会批准后,启动职能、机构、人员等划转工作。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坚定不移地完成好划转工作任务。在职能、人员划转时,要同步移交职能和人员,管理执法主体责任在移交手续签字次日发生转移。凡是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出现追责问责情形的,追究原责任部门主体责任。严禁相互推诿,以各种困难和理由阻碍改革进程。市政府将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或打折扣、搞变通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
市纪委派驻相关单位纪检组组长张飞雄、田永忠、桂勇军、秦盛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改革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政工科长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