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
城市垃圾无害处理率须达9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
会议认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既可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又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要按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等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制订目录
各地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试点推广。
购买服务
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
资金管理
购买服务的资金要在预算中统筹安排,加强审计,做到规范透明。
监督评价
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购买服务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动态调整
对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使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地下管网
改造市政地下管网,提升城市防涝能力。到2015年,完成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
环保设施
到“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左右。
交通
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在全国设市城市建设步行、自行车“绿道”。
桥梁
对城市桥梁进行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确保通行安全。
配电网
推进电网智能化。
生态环境
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