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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强化建筑工地监管执法 确保安全持续稳定

2016-09-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卢林洲报道:2016年,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以抓建筑工程监管执法为重点,以责任主体安全履责为切入点、以安全专项整治为内容,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按照“严格监管、标本兼治、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增强安全隐患防控能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加强监管人员安全培训,提升保障能力,以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责任过错追究制度》、《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对监督人员未履行职责进行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安全监督程序。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针对节假日、休息日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开通协同通信平台,及时将500余条安全“温馨提示”发送到参建各方负责人的手机上,提醒他们加强安全管理;利用新型的微信交流平台,创建“随州平安建管”群,将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连同图片随时群发到监督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达到信息共享、互相监督、整体联动的效果。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在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一次性告知其安全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不履行安全措施费拨付、压缩合理工期以及不落实安全隐患清单报备等行为,在开展约谈的基础上,函告房产管理部门。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将施工项目安全状况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安全为前提,以质量验收为手段,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导致施工现场隐患突出的,一律予以停工、立案查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责任。依据《随州市监理实施细则》,严格监理人员12分制管理,对监理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发现安全隐患或不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的,一律予以扣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及强化培训,督促其尽职履责。

  三是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始终坚持市场是关键,安全管理是核心的理念,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建立“两场联动”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管理合力,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大力营造安全为先的理念,一切工作以安全生产为重。截至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解决突出安全管理问题10余起。

  四是突出开展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重点整治“危大”工程,2016年共监督“危大”工程专家论证5项,对未按要求落实检查验收的工程,下达安全整改通知1份,约谈违法违规责任人10余人;整治施工脚手架,共检查工程项目138项,排查脚手架隐患414处,查处脚手架分包企业2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作业20余起;整治施工用电,共督促施工项目配备标准配电箱800余台套,检查施工用电回漏256余处,整治用电线路随意敷设或接线方式不正确320处,暂扣或吊销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证件5人;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累计核发产权登记备案证400台,办理使用登记备案93台,开展3次专项检查,检查设备186台次,消除设备隐患问题40余处,约谈各类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2家10余人次,强制报废设备10台;考核企业安管人员425人,特种作业人员314人;整治施工消防安全,督促施工项目配备、更换消防器材230余具,更换密目网1200余床,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0余人,规范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堆放、储存190余处,整改消防通道堵塞问题15起,落实现场活动板房整改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