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设置20个季节性瓜果销售点 方便市民购买
本网讯 通讯员周虎平、张恒报道:盛夏的到来,各类季节性瓜果已大量上市。为有效解决瓜农、果农进城销售自产时令瓜果的困难,方便市民就近购买瓜果需求,荆门市城管部门在中心城区设置了20处季节性瓜果临时销售点,引导瓜农果农进点规范有序经营。
季节性瓜果销售点为临时摊点,设置时限为2018年7月1日至8月31日。进入瓜果销售点经营的瓜果销售商贩应自觉服从城管执法人员指挥,在规定区域经营,车辆规范停放,不得占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不得圈占地盘,不得损坏市政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得使用小喇叭、音箱招揽顾客、噪声扰民,不得私自搭建固定亭棚,自备遮阳伞必须美观、完整、干净,自备垃圾容器,严禁瓜果皮、垃圾落地,自觉做好各自经营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中心城区瓜果销售点分别为东宝区天鹅路西段(园丁小区南门)、塔影路北侧(南台路口至机电公司门口)、竹园街新安里市场对面空地、象山三路地税围墙外空地、花园巷口、金龙泉大市场(丁香路与花园巷十字路口东南角)、竹园街经协段、泉口西路路灯局对面、金虾路北段(东宝交警大队到三三〇桥头);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长坂坡路(关公西路与长坂坡路交汇处红绿灯内侧)、忠勇路东段北侧、星火路南段、地税路、名泉路与沿渠路交汇处、凤凰大道北段、果园三路(许家塝社区对面)、白庙路(东苑市场门前广场)、月亮湖路(东宝中学旁苏台路);漳河新区楚天城小区东门、碧波春城小区东门。
城管部门欢迎广大瓜农果农朋友进点规范经营,对在临时疏导摊点以外违规出店经营、占道摆摊经营、乱停乱靠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将依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