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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

2017-03-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83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重点督查的五个方面内容抓紧组织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市州住建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自查工作,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017年3月10日前,各市州住建部门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按行业报省厅对口业务处室(分工见附件),厅业务处室汇总形成本行业自查报告报送厅人事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将自查报告(含电子版)直接报送厅人事处。

  联系人:刘宏涛
    电  话:027-68873116

  附件:1、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2、对口报送分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