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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87名夜市摊主联名致信谢城管

2014-11-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87名夜市摊主联名致信谢城管
朝阳北路沿线夜市试点经营区逐步得以规范

  本网讯 十一期间,由十堰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报市政府开辟的夜市试点经营区,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后,六堰人民广场周边流动摊贩明显减少,集中经营区的摊主收益也较以往增加。目前,随着城区3处马路市场“搬家”和两处夜市经营试点逐步规范,市容面貌经疏导治理而得到较大改观。昨日,六堰经营区的87名摊主联名向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送去感谢信,希望试点经营区能够常态化,在杜绝马路夜市占道经营乱象的同时,满足市民夜间休闲消费需求。

  “我是六堰夜市试点经营区的摊主代表,感谢政府为我们开辟固定的经营场所。”昨日下午,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一名中年男子送来3封手写的感谢信,落款处密密麻麻签满名字。“我是郧县刘洞镇人,家里生活很困难,来到十堰近10年,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只能靠摆地摊糊口,以前经常被撵来撵去,生意也做不成,现在终于有了固定地点摆摊。”在其中一封信里,摊主代表尚先生说,他知道占道摆摊影响市容,可不在闹市区摆摊就没生意,以前只能和城管执法人员“打游击”,现在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摆地摊挣钱了。“我在人民广场的夜市试点经营区申请摊位后,卖头饰、服装等日用百货,生意一直不错,每天晚上能赚七八十元钱,而且不会被处罚。现在,像我们这样没有创业资本的人很受益,非常感谢你们。”另一名摊主代表王女士说。

  在信中,87名联名写信的人民广场摊主,表达的更多是规范自律经营的决心:“我们会按照市场管理方的管理标准,按时出摊、收摊,不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自觉保持好环境卫生,把试点经营区的周边环境保护好。”

  据悉,随着近期城区繁华路段马路夜市占道经营现象有所反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上月初按照“疏堵结合”的总体思路,在六堰片区开辟朝阳北路和河北路河道两处夜市试点经营区,目前已有近百户摊主入市经营。“试点经营一个月以来,摊主的经营状况普遍良好,六堰片区占道经营、沿街为市的现象明显改善。”

  负责两个试点区日常管理的委托管理方、十堰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祖兵告诉记者,为了稳定和方便夜市经营,执法部门投入了路灯、指示牌、上下水、垃圾容器等设施,每天有5名管理人员和2名保洁人员现场服务,目前没有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试点区“满月”运转良好

  从最初的沿街为市,到现在的规范经营,给六堰夜市经营试点区带来的变化,不仅让摊主收益增多、不用再推着小推车到处“打游击”,更直观的变化是六堰片区沿街占道的乱象明显改善。

  连日来,记者在此前反反映强烈的六堰地下人行通道、港晖、文化广场、工人文化宫等地点走访了解到,较前期地摊经营者在人行道乱摆乱挂、随意堆放杂物和车辆的乱象相比,马路夜市现象在这些路段已明显缓解。“两个夜市作为最初疏导马路摊贩的试点,目前已经产生良性循环效应,摊主从中受益,市民享受便利,市容也得到改观。”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以往六堰片区经营日用百货、玩具服饰、电子产品的夜市流动摊主都已经在这里固定下来,这两个区域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均降到最低,逐步得到附近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目前两个试点夜市经营区仍采用登记备案管理的模式,由主管方登记批准后接受经营户申请,每晚6时至12时规范经营,划出统一的百货区、服装区、电子产品区等,由主管部门委托社会化管理方负责服务,杜绝流动摊贩和马路夜市产生,以确保市容环境不受影响。目前,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的指导下,两处夜市的经营业主正在自发形成自治组织,以此加强自律,维护经营秩序和货品质量。

  夜市经营区模式仍在摸索前行

  “由于夜市经营区模式尚不成熟,各种管理难题有待解决,夜市区经营范围和管理模式还在摸索调整。”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说,目前规范的仅仅是对市容环境压力相对较小的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等,烧烤、副食、生鲜等产生油烟、垃圾和污水较多的行业,暂时还无法妥善安排出集中规范区域。

  据了解,虽然此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实地走访调研多个地段容纳夜市经营,但由于考虑到烧烤油烟、水果垃圾等会对附近居民和市容环境产生影响,选址和规范方案一再更改完善,彻底缓解马路夜市沿街为市、规范夜市摊点有序经营还有待时日。“但规范夜市经营、满足市民夜间休闲消费需求,实现白天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夜间平安环保富有活力的城市管理目标不会改变。”

  目前,在夜市经营区试点的基础上,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已逐步在中岳路、红卫、花果、白浪等片区开辟相应的规范经营场地,同时在试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调整规范,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部门联动为指引,达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