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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提取公积金租房的玻璃门

2015-02-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据报载,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规范租房提取额度、简化租房提取要件。此举对在大城市打拼需要租房的年轻人以及在城市中租房的中低收入群体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应该为这样的改革方向点赞。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项制度创新,旨在通过强制性、互助性,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至今二十余年,对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化,逐渐浮现出一些问题制约其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如租赁住房是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据统计,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只占公积金提取总金额的1.07%。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难的问题,就像是挡在需要公积金支持的租房人面前的玻璃门。

  第一道玻璃门是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有很多地方要求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房屋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地方高达30%。住房消费作为职工日常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占家庭支出的一定比例,但是如果对这种刚性支出作出过高的比例限制,并以此作为提取公积金的门槛,不但压制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还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在发挥住房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更侵犯了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

  第二道玻璃门是提取要件繁杂,要求提供房租完税发票。各地大多规定,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家庭成员收入的有效证明,甚至新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等,要拿到这些证明,最少需要跑多个部门花费数天时间。除了时间成本,提供房租完税发票就意味着所租房屋必须缴纳房租总额5%的所得税,所以缴存职工要想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就必须自己出钱补交才能拿到完税发票,再加上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费用,各种支出,横在缴存职工面前。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要及时拿到租房的完税发票有诸多困难。一方面人们想把自己每月缴纳的公积金提出来,另一方面提取又没那么容易,这样就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所谓的“公积金套现”小广告随处可见。

  此次三部门联合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可以说是精准地打破了这两道玻璃门。同时为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此次出台的新政规定,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此次三部门的决策,体现出中央简政放权的决心,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具体措施,保障和增进了缴存职工权益,使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能更好发挥,同时也让不法行为失去生存的土壤,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不过,要让这一好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还需要各地制定与实际相适应的细则和配套措施来保障,这是简政放权后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彭泺)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