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李诚、张燕报道:日前,保康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县人防办列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同时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将人民防空设施布局作为强制性内容在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据悉、保康县人防办自2014年组建以来,居安思危,务求实效,注重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互联互通,优化人防工程功能布局,提升人防融合协调发展能力,使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开创了保康县人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