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会议的通知
鄂建[2010]15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武汉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要求,妥善做好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经研究,定于今年12月中旬,在宜都市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要求,推广交流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技术和经验,动员部署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会期半天,12月15日下午报到。
会议地点:宜都市宜都大酒店(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86号)。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同志(有多个污水处理厂的,请安排一名代表参加);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会议邀请省发改委、经信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四、其他
(一)因会议宾馆接待条件限制,请按照规定的范围参会,切勿超员。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2010年12月13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传真至宜都市住建局。
联系人:
宋智宇(省住建厅),电话:027—68873027(兼传真)。
刘春来(省环保厅),电话:027—87167130,传真:87167103。
郑 敏(宜都市住建局),电话:13872573515,传真:0717—4820874。
酒店总服务台电话:0717—8851088。
附件: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会参会代表回执.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