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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四季度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16-11-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35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期报送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和近期工作重点,经厅领导同意,厅办公室制定了《2016年四季度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稿,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一、重视简报组稿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报》是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刊登全省住建系统综合性、特色性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自2016年11月起,每月印发2期,每期将参考《方案》预设若干主题,并明确编发责任主体为与该主题有关的处室(单位)。
  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简报组稿工作,按照《方案》责任分工和简报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少报送1篇信息至厅办公室,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组稿任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部门要参照《方案》责任分工和简报主题,突出各自特色和工作亮点,真实反映基层情况,上报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注重信息编写质量
  信息编写必须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要注意做到定性和定量并重,坚持用数据说话,所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一般信息不超过500字,综合调研信息不超过3000字。
  信息报送前,必须先送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信息报送时,必须注明报送单位、编写人、签发人及报送人。涉密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加大报送考核力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6〕99号),厅办公室每季度首月将对上一季度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考评结果直接与住建系统年终各项评比工作挂钩,对工作计划未完成,或存在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大信息等情形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联 系 人:刘姝
  联系电话:027-68873049
  电子邮箱:
52008589@qq.com

  附件:1、2016年四季度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分解方案
        2、2016年四季度简报编发计划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