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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再调公积金使用政策

2015-10-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随州实际,再次对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一是提高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将借款人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由50%提高到60%。二是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再需要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租支付收据等。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贷款,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外,不再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工程预算书(表)、建材发票等。(张硕)

来源: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