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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清洁能源开启绿色时代

2014-07-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清洁能源开启绿色时代
——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纪实

  本网讯 通讯员雷汉卫报道:近日,记者在汉通·楚天城和凯凌·香格里拉小区采访时看到,一幢幢高楼上安装的集中集热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格外显眼。据楚天城项目部负责人介绍,小区一期共40栋全部采用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这套系统采用电脑温度循环控制,并辅以电补偿,可满足用户全年热水使用需求,年节约标准煤130吨……而这仅仅是该市加快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让更多清洁绿色能源惠及民生的一个缩影。

  自2012年该市被正式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以来,该市先后出台了《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文件,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严格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对纳入示范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对已竣工的项目,立即进行完工核验并发放补助资金,有效地推动了该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

  截至今年5月,该市中心城区已经竣工验收的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32个,应用面积53万平方米;已开工在建的项目27个,应用面积102.97万平方米;已落实正准备开工的项目9个,应用面积49.41万平方米,三项合计落实应用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

  绿色战略助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支撑是保障。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示范工作,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及市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申报材料,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该市在10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正式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住建委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住建工作重点,建立了从设计、图审、施工、竣工验收的“源头把关、过程监管、事后控制”闭合管理机制,各环节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明确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学校、宾馆、医院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必须强制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保证了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序推进。

  随着该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高层建筑比例近年来逐年增加,12层以下建筑面积比例越来越小。市住建委结合沿海发达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于2013年11月2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从2013年12月1日起,18层以下居住建筑要求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8层以上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达到50%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1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安装地源热泵空调系统,或利用工业余热安装采暖空调。对新建设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可再生能源利用全覆盖,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绿色项目引领可再生能源蓬勃发展

  近年来,该市认真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应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严禁以设计变更的形式取消或减少可再生能源应用。从2013年初开始,严格施工图登记管理,对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应用可再生能源的设计文件,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筑节能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中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情况进行同时督察,竣工备案中进行同步专项验收,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设计和应用面积上规模。

  目前,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分为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2种类型。该市在建筑领域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组织实施了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其中,汉通·楚天城、凯凌·香格里拉、凯旋城、锦绣紫荆城等光热应用项目均被列入省级示范工程;汉通·楚天城、凯凌·香格里拉、锦绣紫荆城等多高层住宅小区均应用屋顶式或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石化医院住院部、石化中学学生公寓采用较为先进的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相结合技术;漳河国宾酒店采用水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这些工程在该市推广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和地源热泵技术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样板。

  据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象主要为公共机构的特点,该市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相继支持成立了湖北潜龙、沙洋宏进、京山恒泰等多家节能服务公司,对荆楚理工学院、龙泉中学、市一中等单位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有效降低了节能改造中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实现了节能机构与专业节能公司互利双赢的局面。

  绿色未来寻求可再生能源利用新突破

  绿色生态城区是指以人为本、舒适恬静、适宜居住和生活的家园城市。如今,“绿色生态城区”概念已在全国得到普遍认同。这里的“绿色生态城区”概念已不仅限于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它指的是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交通、建筑、能量、水、废物、科技等,都必须采取措施促进绿色发展,使传统城市向“绿色城市”转变。目前,该市正处于加速转型升级过程中,而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则可成为建设高效低碳的“生态荆门”的重要支撑。

  自2012年该市被正式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以来,市住建委已经在寻求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道路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特别是编制完成了漳河新区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及漳河新区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研究、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市政、污水系统及综合管沟等30多项专项规划。制定漳河新区17.24平方公里绿色建筑全覆盖方案,要求居住建筑一律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公共建筑一律按二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新城,力争“绿色生态,一步现代”。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荆门来说,今后一个时期,该市将进一步拓宽应用范围,提高太阳能应用技术水平,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争取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再上新台阶,让荆门市民早日实现节能、环保、健康的“绿色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