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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17-10-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燃安〔2017〕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预防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修改完善本地本单位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预案》修订并组织演练, 12月30日前将《预案》和演练情况,结合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一并上报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省住建厅城建处 027-68873134
    传  真:027-68873406
    邮  箱:
767809853@qq.com

    附件: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