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中心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工作会议
本网讯 通讯员王秀文报道:近日,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工作会议,认真落实襄阳市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实施办法。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各办事处、管理部主任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桂军原原本本地传达了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2017年市直机关及二级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市直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民对修订出台的《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财务核算科科长席修国通报了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指出了中心在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党组书记、主任柴普林指出,此次会议就是把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心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一次务实会议,充分体现了党组一班人在坚决贯彻上级决定决议上的坚定态度和政治站位。中心要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意见,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委实施办法,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一要高度重视。中心在执行财经纪律、“三公”经费管理上暴露出的问题,反映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还不够严谨,传导压力还不够有力。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负责,认真学习消化今天的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改进工作、规范管理;二要多措并举。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建立“三公经费”监督通报机制,在每季度召开的党建工作例会上及时通报“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三要严肃问责。中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地传达会议精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直属机关纪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直属机关纪委将对“三公经费”控制指标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正风肃纪,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