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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公积金中心完成2018-2020年中期预算编报

2017-11-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鹏飞报道:近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科完成2018-2020年中期预算初期编报工作。

    与往年相比,咸宁中心依据《湖北省执法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首次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拨付经费约为2万元。将对中心的依法行政,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单位和职工缴存的全覆盖,降低贷款逾期率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