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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鄂建文[2009]164号

2009-08-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查,黄冈市华窑中信窑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潜江市华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武汉同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武汉鸿发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为此,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黄冈市华窑中信窑炉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市华泰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同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鸿发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资质   管理   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