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调整乱象需从根治理
容积率调整已经成为建设领域中的常见问题。
随意调整容积率,会削弱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致使规划管理混乱;会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荷过重,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城市功能发挥和城市发展效率;会导致项目各自为战,与周边建筑物不协调,影响城市景观效果,妨碍城市长期健康及有序发展;会造成公益性用地、配套设施减少,绿化率降低,影响居住的舒适度,亦为相邻关系的纠纷埋下隐患。
针对容积率调整的乱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曾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使容积率调整从擅自调整逐步过渡到“依法许可、合法变更”。
但是,笔者认为,依法按程序调整只是对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的纠正,但对容积率调整产生的问题而言,依然是治标不治本。
有没有治本之策呢?《城乡规划法》提出要建立和谐的人居环境,这就是根,需要从事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真正树立起这样的理念,在容积率调整时多进行一些人文思考。
此外,容积率调整亦应该有正当的公共利益前提,还要对周边、区域乃至整个城市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并且要有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将“人”放在第一位,容积率调整方能步入正确轨道。(陈沉)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