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施工图审查人员审查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鄂建函[2010]33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部分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审查资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了审核认定,本次共认定施工图审查人员19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务必在2010年2月28日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办理有关证章等手续。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城建、房地产监管、设科处,省建管局、
省质安总站,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