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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2-12-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2]27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做好我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2〕3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今年执行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中的附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上,填报2012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报武汉市住建委)。
    二、各地住建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报表工作,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汇总表(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中的附件2),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填报统计报表时,须根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中总说明、主要指标解释、附录等相关内容,依照规定如实统计、按时上报。
    四、省厅将对全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没有上报或没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建管局建筑市场管理处 栗圻文 027-8721153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6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