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本网讯 为了应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取消后如何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这一新课题,住建部于2017年8月决定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武汉市被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依据现有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了《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试行)》、《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人员配备规则(试行)等五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并报送住建部审查指导。
为保障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创新改革制度顺利实施,2018年1月9日,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召开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余凤生参加会议并讲话。部分区园林主管部门、园林绿化企业代表就即将印发的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创新改革文件进行了讨论,为改革创新制度的完善、顺利有序实施建言献策。
余凤生充分肯定了前期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成果,指出改革创新试点是为了应对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抓手。
余凤生对2018年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管理制度体系,科学设定信用考核因子及其分值,要能起到激励作用。二是探索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做到全过程管理、全覆盖管理。三是坚持创新管理,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办法,处理好规则的严肃性和开放性的关系。四是要及时衔接国家、省、市出台的最新规定,改革举措必须依据充分、科学规范。
市园林和林业局绿化建设处,江岸区园林局、东湖高新区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市花木公司、农尚园林公司、汇绿园林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